1962年1月生,湖北红安人。1983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金沙集团1862cc,获法学学士学位。后在武汉大学金沙集团1862cc工作,被聘为助教、讲师等。199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5月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现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1996年入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攻读法学博士,后获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底至2001年初,在加拿大UBC大学做访问学者。先后在《法学评论》、《武汉大学学报》、《浙江社会科学》、《法庭》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近二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