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加强涉外仲裁人才队伍建设任务要求,近日,教育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选取20所高校会同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等涉外仲裁实务单位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我校位列其中。继2021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后,我校将再度承担国家级重要研究生培养项目。
据悉,教育部、司法部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旨在支持有关高校和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部门积极探索和创新涉外法治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体系,力争培养一批法学功底扎实、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仲裁法律制度的高层次应用型涉外仲裁人才,为打造一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高素质专业化涉外仲裁人才队伍奠定基础。本项目2023年至2025年招生,合计招收培养不少于1000人。
我校具有良好的涉外法治人才办学基础和办学传统,长期致力于为国家和地方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已初步建成贯穿本-硕-博,政府-高校-社会协同的立体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近年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包括国际仲裁(涉外仲裁)人才培养领域取得诸多显著新进展。成立了全国首家涉外律师学院,在本科层面开设了法学(国际组织创新班),在研究生层面率先开设涉外法治人才班,入选教育部、司法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项目,在博士研究生层面,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国际法博士研究生也即将招生,在前期合作的基础上,与广州仲裁委员会合作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学院”,我校学生赛队也多次在模拟国际投资仲裁比赛、“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等重要赛事中获得佳绩。
本次入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是国家对我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再次肯定,学校将充分挖掘、发挥法学和多语种人才培养、国际法学术研究等方面的优势,以广外所长,服务国家所需,为促进国际仲裁人才队伍的成长和发展,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国际仲裁人才及国际仲裁法律服务的需求贡献广外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