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资助金目的
为帮助金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临时经济困难,满足日常基本生活所需,安心学习,体现金沙良好互助风气,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增强服务人民、回报社会的能力,特设立此助学基金。
二、资助金来源
1.企事业单位捐助;
2.勤工助学中心资助;
3.毕业生及校友捐赠。
三、资助金保管
由学院设立金沙集团1862cc临时困难资助金保管账号,由金沙集团1862cc办公室统一代为保管
四、资助金的申借条件
金沙集团1862cc本科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1.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维持正常学习生活者;
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且严重影响到正常学习生活者;
3.因其他紧急情况需要资助者。
五、申请资助金程序
1. 提交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填写《金沙集团1862cc临时困难资助金借用审批表》;
2. 申请人所在年级辅导员老师签字审核;
3. 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批;
4. 审批通过者携《金沙集团1862cc临时困难资助金借用审批表》到学院办公室办理有关借款签字合同。
六、还款注意事项
1. 借款人一旦具备还款能力,在校就读期间需随时还款,还款最迟期限为毕业之时。
2.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借款者需在一周内还清所借款项:
(1)借款支出与借用目的严重不符的;
(2)借款期限已到的;
(3)发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
(4)因家庭经济条件改善而具备偿还能力的。
七、借款数额
原则上最高借款数额每人每月不超过200元,每学期不超过1000元。
八、借款人义务
1. 遵守此管理办法,按时偿还所借款项;
2. 按照资助金申请目的,正确使用款项;
3. 接受学院师生监督,及时向学院有关负责老师汇报有关款项使用情况;
4. 努力学习,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项活动。
九、本办法从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
十、本办法解释权归金沙集团1862cc学生工作办公室
金沙集团1862cc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O O八年五月
附:
一、《金沙集团1862cc临时困难资助金借用审批表》
二、《金沙集团1862cc临时困难资助金借款合同》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