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2016年专业大类分流的本科生:
根据《关于本科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的若干意见》(广外校[2015]4号)文件精神和学校专业大类分流实施细则要求,现将2016年本科生专业大类分流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分流对象
2015年和2014年入学实施专业大类分流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具体专业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二、分流方案
参见附件一:金沙集团1862cc本科生专业大类分流实施细则
各学院专业大类分流工作方案及分流计划表(由各学院公布,详情请咨询学生所在学院)
三、分流程序
专业大类分流工作从3月初开始至4月初完成。
1、3月7-11日:教务处发布专业大类分流工作通知;各学院将分流工作方案及计划表报教务处备案,并通过本学院网站等其他形式向学生公布。
2、3月14日9:00-3月20日24:00:学生可在教务系统选择志愿和填写相关资料:如申请理由、奖惩情况、专业特长、等级考试(外语、计算机或者高考英语成绩等)(操作流程见附件2)。完成系统填报后,下载打印报名页面和提供相关资料交所在学院教务办。
3、3月21-25日:各学院根据分流方案审核学生申请,组织考核,并在教务系统中进行专业分流和编班(操作流程发工作邮箱)。
4、3月26-4月1日:学院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提交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导出名单打印纸质版(教学副院长签名、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请按附件3格式)。
5、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专业大类分流结果,通过后,教务处在校园网公布结果。
6、本学期期末,各学院按照分流后班级进行排课、选课等相关事宜。
7、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学生应当按分流后专业或专业方向修读。
8、学生在学生证上补充专业或专业方向信息,并在下学期开学初按照分流后专业或专业方向注册盖章。
四、工作联系
各学院教务办
经贸学院:39328525 商英学院:36317192
商学院:39328071 会计学院:39328956
金融学院:37105390 中文学院:36207220
金沙集团1862cc:39328828 信息学院:39328572
政管学院:39328621 新闻学院:39328095
教务处学籍科86319391,39328870
附件1:金沙集团1862cc本科生专业大类分流实施细则
附件2:本科生专业大类分流学生网上操作手册
附件3:各学院专业大类分流名单
教务处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