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17年冬季会议暂定于2017年12月21日召开(具体以大学周表为准),请按以下时间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本次学位申请全部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请各科研秘书登录“金沙集团1862cc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管理端口)(网址:http://gs.gdufs.edu.cn/epstar/web/swms/mainframe/home/index.jsp),在首页下载《学院操作手册》并按手册说明进行操作。
一、10月9日-10月20日
各硕博点到北校区研究生院205学位办领取《博(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硕士研究生论文匿名评阅意见书》、《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汇总)》等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
二、10月9日-11月30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完成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工作,将相关材料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工作。其中博士生学位论文由校学位办送审,请各博士培养单位一律于2017年10月11日前提交博士学位论文匿名送审稿一式三份及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审批表。凡博士生未在以上规定日期前通过博士培养单位向校学位办交论文送审稿及相关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1、本学期继续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经过检测。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请各科研秘书通过系统完成预毕业名单维护、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论文送审名单维护、论文评阅专家维护和论文评阅结果录入、论文答辩结果录入等。
3、学位信息上报:毕业研究生11月10日-12月10日登录“金沙集团1862cc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学生端口)(访问方式:数字广外→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位信息上报,学历生初始用户名、密码分别为学号和身份证号后六位;非学历生初始用户名、密码均为学号。请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首页下载《学位信息采集操作手册-学生》并按说明操作。完成后下载报表打印签字交给本单位科研秘书。请科研秘书敦促学生按时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并进行数据审核和纸质报表收集。学历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应该是电子注册的照片。非学历生需上交2寸彩色蓝底照片3张,同时提交照片电子版。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必须与上传到教育部学位中心同等学力管理信息平台的照片一致。按照教育部规定,照片规格应该为:
·图片尺寸(像素):宽110~390,高150~576
·大小:5K~200K、格式:JPG
·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所有上报的电子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电子照片必须与学位证书上张贴的一致,否则教育部学位中心将不能进行学位认证。
三、12月1日-12月8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学位授予及相关问题。
各单位科研秘书通过系统完成本单位学位申请人员分委会讨论结果录入。
四、12月12日前
<!--[if !supportLists]-->1.<!--[endif]-->科研秘书将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汇总、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汇总表、拟授予学位人员基本情况表(系统导出打印盖章)、学位论文格式检查汇总表、研究生签名确认的学位信息采集表(装订成册)等上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其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需同时提交科研成果复印件。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上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各分委员会会议纪要和答辩表决票汇总将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后返回各相关单位,请相关单位自行存档备查。
五、12月21日(星期四)下午2:30(暂定,具体时间、地点以大学周表为准)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学位授予及相关问题。
六、12月22日-26日
请各单位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结束后整理以下材料并填写附件1材料清单一并提交学位办:
(1)《硕/博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
(2)已完成评阅的学位论文评阅书封面上标明研究生姓名;
(3)研究生学位论文纸版(博士一人二本,硕士一人一本);
(注:毕业生还需提交学校图书馆学位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具体提交方式按校图书馆的要求,请各培养单位直接与图书馆联系)
(4)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拟申请学位人员材料清单
研究生院
二○一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