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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科研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0-03-18 18:50:57编辑:陈泽萍 点击量:

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学校党委工作要求,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金沙集团1862cc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神和学校科研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发挥高端智库职能,牢记初心使命

广大教师应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学校新型高端智库职能,运用规范的科学方法,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对策研究,及时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分析和政策建议。相关研究成果须经学校审核,由科研处报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等上级主管部门;未经学校同意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以单位名义自行发布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的个人观点、意见等。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防护工作

在疫情未解除期间,原则上不得组织召开或参加各类科研相关的现场学术活动,不得邀请校外人员到校开展科研相关交流研讨会议。取消或延期已定各类科研相关的现场会议,或采用网络等方式组织会议,如必须组织召开或参加现场活动,应做好防护工作,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会议地点、参会人员、会议内容等信息,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运用网络信息等手段,有序推进科研工作

(一)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线上资源,维普、知网等互联网平台开展科研工作。

(二)各类科研项目的申请、过程管理、结项审核审批,科研合同的审核、签订,可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科研处联系。能线上办理的,通过学校线上办事大厅等方式办理;能延后补办的,经与科研处沟通后延期补办。

(三)202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类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进入关键阶段,申请人要做好项目申请书撰写工作,提高项目申请书质量。按照关于优化调整2020年度国家社科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方式的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四、加强沟通协同,做好科研服务工作

(一)学校各学院、研究机构、科研团队要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同,深入推进科学研究工作,积极承担国家、省科研任务,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本单位的科研服务工作。

(二)科研处将全力做好各项科研支持服务工作,进一步提供方便便捷的信息化科研服务,按照公布的科研处值班安排做好值班。

科研处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