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新华社对外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7月20日下午,金沙集团1862cc、广东省法学会民营经济法治研究会筹备组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开展线上研讨。研讨会由金沙集团1862cc院长、研究会筹备组负责人陈云良教授主持。深圳大学金沙集团1862cc院长熊伟教授,广东工业大学金沙集团1862cc院长陈佑武教授,广东省侨联常委、广东省客属海外联谊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钟闻东,中山大学金沙集团1862cc刘瑛教授,金沙集团1862cc副院长耿卓教授及金沙集团1862cc部分硕博研究生参加研讨。
熊伟教授结合自身对税务法律问题的研究认为,要发展民营经济,必须深刻解决好税收与民营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他指出,要提振民营经济,一是要优化现行的税收体系和税法制度,进一步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松绑减负;二是税务执法要考虑到民营经济的脆弱性,多采用柔性执法的方式,给予民营企业一定的容错空间,这其中包括执法的规范性建设和税收执法中尽可能减少处罚范围。
(熊伟教授)
陈佑武教授结合自身对人权问题的研究指出,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必须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法治保障。首先,民营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得到切实法治保障,特别在应对贸易保护、单边主义、“长臂管辖”等外部挑战下加强对海外民营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保障。其次,民营企业家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权利要得到法治保障,最大限度减少侦察办案对这些权利的影响。最后,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知识产权的法治保障,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
(陈佑武教授)
钟闻东从三个方面谈了对《意见》的学习心得。一是《意见》针对我国目前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当中可能面临的各种焦点及痛点问题,逐一作出明确具体的解决方案和应对措施,可操作性强,将会极大提振民营企业家的信心;二是发展民营企业关键是要解决民营企业家的安全感问题,也就是说要深切了解他们担心什么、焦虑什么、希望什么,只有坚持并坚定地走民营经济法治化道路才是解决民营企业家缺乏安全感的最好方式,也是最长远乃至最合适的方式;三是地方相关部门必须尽快行动起来,根据《意见》的要求积极走访调研民营企业,倾听他们的真实诉求,下大决心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在发展壮大过程中所面临的种种问题。
(钟闻东会长)
刘瑛教授认为,《意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企业关切的营商环境、政策支持、监管导向、法治保障、舆论氛围等问题,都给出了制度化安排和明确指导意见,把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要求,落实为一项项实实在在的政策举措,坚定了大家做优做强企业的信心。《意见》也从完善治理结构、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到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履行社会责任,对民营经济改革创新和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刘瑛教授)
耿卓教授认为,法治是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最大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措施千万条,厉行法治是第一条。从法学特别是私法角度观之,《意见》一是彰显权利观念、权利思维,就是还权于民营企业,就是赋权于民营企业,就是有效保障民营企业权利;二是贯彻平等理念、平等原则,就是在市场运行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和平等保护,乃至倾斜性保护,实现实质公平;三是运用法制度和法技术,贯彻体现法治思维,促进措施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可行性进一步增强,包括主体制度方面的民营企业内部治理、家族财产与企业财产隔离、事业新老交接和有序传承,也包括企业产权、知识产权保护,还包括融资支持、欠款清理和市场化破产重整。
(耿卓教授)
最后,陈云良教授指出,党中央和国务院出台全面系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文件,是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之后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又一根本性利好,将极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为中国经济稳定增长提供基本保障。《意见》干货很多,提出了很多具体措施,如排除不合理的特许经营、建立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定期披露机制、免申即享、避免超范围冻结查封、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等等,可操作性强,是实实在在的利好,能够真正有效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现有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的,立法机构应当抓紧制定、修改法律予以落实,使《意见》成为长期稳定的法律制度,稳预期,固根本。我们将尽快成立民营经济法治研究会,致力推进《意见》贯彻落实。
(陈云良教授)
会议最后对民营经济法治研究会筹备工作进行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