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广东迎宾馆召开《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见习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强华以及省人大、省政府相关部门、高校与学生代表、企业代表、省人大代表、立法顾问等近50人参加座谈。校教务处副处长孙晓琴和金沙法学专业06级本科生吴正也应邀作为广外的代表参加此次座谈。
会议现场
各界代表在座谈中围绕《条例》,就学校和实习、见习单位的责任分担、经费保障、基本保险权益等话题畅所欲言,提出了许多具体和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强华也在会上明确表示,保障学生输出和见习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国有控股企业、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该率先提供。为规范高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见习活动,促进大学生就业,政府将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对实习和见习基地、企业单位等进行扶持和奖励。
据省人大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还将进行多次的修改和审议,有望在明年初通过,成为全国首部专门针对高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见习的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