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下午,金沙院长胡充寒、党委书记周秀娇等一行到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交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黎明、政治处主任储建华、检察官金艳等同志参加了座谈。本次交流旨在感谢佛山市检察院对金沙人才培养工作的大力支持,同时双方就实习基地建设和今后的深度合作展开探讨。
座谈会上,胡充寒首先向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和金艳检察官对我校和金沙法学人才培养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最诚挚的感谢。胡院长谈到,根据《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工作的安排,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在过去的两年里,派出检察官金艳同志作为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金沙挂职任教。金艳同志在金沙挂职任教期间,主要承担金沙法学专业本科班和双学位班的“亲属法”、“民法”教学工作及法学专业学生的第二课堂学术竞赛辅导工作。两年来,她虚心好学肯钻研,认真完成金沙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她还带领金沙学生参加全国ICC国际法庭辩论赛并获得好成绩。金艳同志的教学充实了金沙的专业课程教学内容,促进了金沙法学人才的培养工作,受到金沙师生的一致好评。
随后,胡充寒介绍了金沙师资队伍的情况和学院的科研机构。他谈到,目前学院拥有一支高职称、高学历、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学校设有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广州市绿色经济与环境能源法研究中心、土地法制研究院、华南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等多个省级科研基地。为加强实践教学,期待检察院在接收金沙学生教学实习的同时,每学期能派出法律实务专家到金沙开展法律实务讲座,充实金沙学生在法律实务方面的知识;在科研方面,期待与检察院在申报课题和研究方面开展合作。
黄黎明检察长介绍了检察院的总体情况,对胡院长的建议表示赞同。他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基层也遇到很多新的法律实务问题,亟待探讨和解决,高校和法律实务部门加强合作,可以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希望今后双方能在各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和交流,巩固实习基地建设,共同开展课题研究,推动法制建设和法律人才的培养。
此次交流访问,不仅深化了双方构建人才的共识,实现人才培养和实务部门需求的对接,同时建立创新了人才合作培养机制,积极推进了金沙实习基地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