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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教师赴香港参加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教育交流系列活动

2018-12-04 22:48:24编辑:郑文英 点击量:

2018年11月29日-12月1日,金沙杨帆副院长、韩永红教授、范利平教授、周新军教授、向明华教授和叶昌富副教授赴香港参加了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教育交流系列活动。此次活动由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省教育厅、司法厅、法学会及包括我校在内共八所在粤金沙集团1862cc系分别派出代表参加。

按照活动议程安排,11月29日下午代表团成员走访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在听取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法律顾问杜俊博士对2018年《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的介绍后,金沙杨帆副院长、范利平教授、周新军教授和韩永红教授分别就仲裁院费用的双向选择、临时仲裁、第三方资助等问题进行了积极提问和有效交流。在走访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期间,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律师介绍了立法会的历史及其三项职能: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审核、通过财政预算、税收和公共开支以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质询。11月30日代表团成员先后前往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和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参加“大湾区跨境法律关系与三地法学教育发展座谈会”和“宪法与基本法教学、研究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在认真听取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傅华伶副院长、陈弘毅教授、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林峰副院长及多位教师代表的发言后,金沙杨帆副院长介绍了金沙法律人才培养的概况,重点突出金沙在地方立法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及研究方面的特色。韩永红教授特别就全英法律课程建设谈了具体设想和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建立实质性合作的意愿。12月1日代表团成员参加了“粵港澳大湾区法治建与法律人才培养论坛”。来自粤港澳三地的学界和业界专家及青年代表共聚一堂,就大湾区內的法治建设、法律人才培养等议题畅所欲言。香港特別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致辞,建议在大湾区建立一个国际法律团队,帮助中国企业走向世界,国家可以充分利用香港的资源完善国际法规则和国际法人才培养,中国的法律软实力也可以通过香港输出至国际,争取更多国际法律规则制定的话语权。中联办法律部副部长刘春华、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朱超华也在发言中就粤港澳法律教育合作提出建议,希望三地业界能够在学生教育、在职培训、在职实习等方面形成长效合作机制,开拓共同发展的空间。随后来自粤港澳三地学界、律师实务界的代表还分别就两地司法合作、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及法律人才跨境流动等问题展开了探讨。在会议期间,金沙代表积极参与讨论交流。

此次法律教育交流活动增强了金沙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香港大学城市法律学院之间的了解与联系,为拓展进一步的合作奠定了基础。粤港澳大湾区为三地法律教育合作提供了机遇,而金沙也将以此为契机,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