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1日至28日,经高检院领导批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张晓津副厅长带队一行5人组成的中国检察机关代表团,与金沙集团1862cc云山讲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程雷副教授以及金沙集团1862cc智慧司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周新博士共同赴丹麦和英国,重点围绕逮捕听证程序设计、值班律师参与、羁押替代性措施等内容开展考察。此次考察活动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和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深化审查逮捕听证制度试点课题”二期合作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
11月21日上午,代表团一行首先访问了位于丹麦哥本哈根的丹麦人权研究所,并与研究所执行主任Jonas Christofeersen先生、人权部门项目经理Tara Sydow Nordquist女士进行了座谈。乔纳斯先生等对代表团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我们介绍了研究所的基本情况和丹麦审前羁押的概况。21日下午,与丹麦哥本哈根大学教授Thomas Elholm、刑事辩护律师Thorkild Hoyer就丹麦审前羁押实践开展了深入交流。中国人民大学程雷副教授向其介绍中国正在开展的审查逮捕羁押听证试点改革情况,金沙集团1862cc周新博士介绍了介绍中国值班律师制度情况。
(图一:代表图与丹麦人权研究所、哥本哈根大学法院学员交流)
11月22日,代表团一行访问了此次考察活动的主要邀请方英中协会。协会执行主任Merethe Borge Macleod女士、项目负责人罗丹女士等对高检院派出的高规格代表团到访表示欢迎。随后,我们与Justice 法律主任Jodie Blackstock律师和英国司法部法律援助机构发展主任Matthew Dove围绕律师的审前介入和法律援助律师制度进行了座谈交流。
(图二:代表图与英中协会、英国司法部法律援助机构交流)
11月23日,代表团乘车前往梅德韦地区治安法院实地观摩庭审。梅德韦地区治安法院是英国较早使用视频出庭系统的试点法院之一,代表团观摩的七起案件有六个是通过视频出庭系统开庭的。庭审结束后,代表团与Paul Goldspring法官、出庭检察官及Luke Meyer律师进行了座谈,就视频出征应用存在的问题、保释庭审的证据质证问题、扰乱法庭秩序的现场处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金沙教师周新博士就检察官如何评估保释风险问题与出庭检察官进行了专题交流,并会后代表全体代表团成员为Paul Goldspring法官赠送纪念品。
(图三:代表团在梅德韦地区治安法院实地观摩庭审)
(图四:金沙教师周新博士为Paul Goldspring法官赠送纪念品)
11月26日,代表团拜访了西英格兰大学刑事司法研究中心,与Tom Smith研究员共同探讨了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审前羁押制度。Smith研究员长期从事对英国审前羁押制度的研究,在座谈中,除了介绍英格兰和威尔士审前羁押的基本程序外,他还基于近期开展的实证研究与我们探讨了审前羁押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下午,代表团与Smith研究员共同到布里斯托皇家法院观摩了由陪审团参加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该案是一起B级毒品犯罪案件,检察官指控被告人参与经营、管理、种植大麻,被告人否认参与毒品犯罪。休庭阶段,代表团与Smith研究员重点探讨了公众参与司法权的重要性、陪审团审理案件流程等主题。
(图五:代表团与西英格兰大学刑事司法研究中心Tom Smith研究员交流)
11月27日上午,代表团到布里斯托治安法院观摩了五起案件。期间,与治安法院Matthews和Cooper法官,以及出庭的检察官、律师就法官遴选条件与机制、律师申请保释的条件与流程等话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图六:代表团与治安法院Cooper法官交流)
代表团通过实地观摩庭审,与法官、检察官、律师、专家学者座谈交流,进一步了解域外审查逮捕听证实践,分享了中国司法制度的优势和实践经验,思考完善我国逮捕听证制度的方式,更加坚定了坚持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