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深圳检察机关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服务保障特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1年7月29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举办了“企业合规建设推进会暨暨企业合规办公室揭牌仪式”,并邀请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金沙集团1862cc教授陈卫东,北京大学金沙集团1862cc教授陈瑞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张远煌,金沙集团1862cc教授、法治前海研究基地研究员周新,深圳大学金沙集团1862cc教授、副院长、合规研究院院长、法治前海研究基地研究员叶海波,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巍,腾讯公司安全法律部副总监张宝峰等多名专家学者及业界人士进行了主题研讨。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小东,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新国,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深圳市工商联党组书记李勇等领导参加会议并出席仪式。活动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新喜主持。
企业合规主题研讨会会场
在“企业合规建设推进会”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办公室”揭牌,“企业合规讲师团”特聘讲师受聘,企业合规相关工作制度出台,首批8个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发布。聘任仪式上,李小东检察长为“企业合规讲师团”的特聘讲师颁发了聘书。
周新教授(右三)受聘“企业合规讲师团”特聘讲师
金沙智慧司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刑事检察研究基地研究员周新教授受聘“企业合规讲师团”特聘讲师。周新教授认为,随着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以及制度的变化,检察权的内涵及外延日益丰富。其中,企业合规就是检察权外延形式越来越丰富的一种表现。
周新教授发言
会上,周新教授围绕企业合规细谈了自己的两点思考:一是,在企业合规计划中,面对“案多人少”等实务矛盾,检察机关能否为企业合规监督评估适用等工作提供足够支持。深圳提出一个较好的解决办法,即一方面允许企业自行或者委托其它主体制定合规计划,同时明确检察机关的确认权以及要求重新提交权,另一方面建立第三方监控人制度,借助第三方的知识力量辅助行使监管的职责。在未来合适的时候,可开展第三方监控人评级制度,通过评级实现责、权、利相统一,并注重对案件类型进行差异化区分,从而保证第三方监控人的工作质量。二是,企业合规计划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关系。依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有利于检察机关主导修复涉案企业与国家和被害人之间的紧张关系,减少社会对立面,这是合作性司法理念和恢复性司法所共同倡导的价值诉求。
周新教授还提出了企业合规未来发展需要关注的三个问题:一是,从个案合规走向行业合规的可行性。在探索企业合规计划建设中,检察机关扩大对企业合规工作的法律影响力的思路值得肯定,不过,从中又引申出新的问题:企业合规计划的限度与边界到底是什么?这些需要检察机关在后续工作中予以关注。二是,合规听证主导权以及合规听证的适用。企业合规听证工作的主导权一定要由检察机关来行使。检察机关通过主动担当和作为体现其主导地位。同时,应注意相关机制对于中型以上企业犯罪案件的适用以及检察机关的工作成本等问题。三是,企业合规达标证书分级制度的制定与适用。一方面,检察机关颁发的企业合规达标证书,具有一定公信力,另一方面,这种证书的法律效力、适用范围、颁发标准以及有效期等各方面的问题,都需要重点关注。
李小东检察长发言
李小东检察长提到,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今年为推进企业合规建设试点工作提出了“五个一”设想,即:成立一个专门的企业合规工作机构,构建一个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企业合规机制,建立一套完善的企业合规工作制度,办理并发布一批企业合规典型案例,成立一支企业合规讲师团。与会的法学大咖、办案单位代表、律师代表、企业代表以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从法治视角出发,结合司法实务,就推进企业合规建设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
高景峰主任主题发言
最后,高景峰主任简要介绍了检察机关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工作的概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他希望深圳检察机关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持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为其他试点地区提供示范和借鉴,为深圳加快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