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0年1月8号,广外援助中心接到一个求助电话,某人力资源公司的清洁员工杨女士(化名)由于在学生下课时期没有打扫,被经理罚款并且辞退,她希望能够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应有的赔偿。
在得知杨女士的请求后,法援工作人员于1月9号与杨女士进行了一次详细的交谈,并针对了解到的具体情况,现场为杨女士提供了相关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在交谈中得知,杨女士原先工作的公司经理以“违反公司规定”为由解雇了杨女士,并且拒绝相应的赔偿以及返还其他相关的费用。
工作人员分析案情
当时情况据其叙述,在学生下课时候,杨女士与其他几名清洁工人因为无法打扫卫生而退到阳台边聊了几句。经理见状要她们签罚款单,却不要求同时在聊天的另一位清洁工签罚单,只因该清洁工是经理的亲戚。杨女士在接受上班培训时的,要求“当学生下课要给学生让道”。因此她据理力争。最后经理也要求其亲戚签罚单,可是却要求杨女士签两份,并且解雇了杨女士。
认真做笔录
经过逐条询问,法援业务人员为其补充和修改了劳动争议申诉书的内容,并详细告知其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以及需要的资料和手续,鉴于取证的困难,业务人员建议优先尝试与公司协商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
该案件中,雇主公司有两家,但是有一家没有在工商局登记,而且公司要求员工交押金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其延迟一年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意图规避法律条款(解雇工作时间长的需要增加补偿)。在此广外法律援助中心提醒广大劳动朋友,要关注自己的合法权益,尽早签订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即将到期若要续签应尽早与用人单位商量。对于一些不合理要求如交押金、找茬罚款等记得保存证据,比如罚款单等,以方便日后寻求法律援助的时候,可以提供更加有利的证据。
广外法援值班地点: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金沙集团1862cc第一教学楼127室,电话:020-36207171
网站地址:http://www3.gdufs.edu.cn/slegals/flyz/
博客地址:http://gwfy.fyfz.cn/blog/gwfy/
电子邮箱:gdufsfy20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