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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实践周讲座系列报道之三:民法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导论

2021-01-16 16:30:12编辑: 点击量:

 

1月5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沙集团1862cc讲师,德国科隆大学法学博士陈大创老师为金沙民商法方向大四学生讲授了以民法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导论为主题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土地法制研究院张凇纶教授主持,民商法方向2017级全体同学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过程中,陈大创老师先抛出一个简单案例,向同学们展示了民法上鉴定式和判决式分析方法的区别,同时讲述了鉴定式分析方法的概念,即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是以司法三段论的方式,分析给定的案件事实而形成的案例分析方式。使同学们对民法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和认识。

接着,陈大创老师对鉴定式分析方法中的操作过程进行讲解,即采用请求权分析方法,在法律规范中寻找请求权基础。通过体系化讲解,从请求权成立,到请求权消灭,再到请求权的实现进行一一讲解,并对合同请求权的成立与生效要件进行细致分析,使同学们更好地理解了请求权分析方法的运用。并提出了在有多个请求权时,分析顺序应当为合同请求权、类合同请求权、物上请求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或不当得利请求权。

 

 

接下来,陈大创老师给出一个案例让同学们运用鉴定式分析方法进行思考,并和同学们互动分析。引导同学们从请求权成立进行分析,并细致分析了代理的构成要件。紧接着对请求权消灭、请求权实现的要件进行分析,不仅仅从案件本身的结果出发,还从案件的各个细节以及假设案件的各种结果,在与同学的交流互动中来分析其中请求权的产生、消灭或实现。通过案例分析,同学们对请求权分析方法有了更深的理解

 

讲座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获益匪浅,掌握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是法律人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基本能力,鉴定式分析体现了法之适用的思维过程,法律人遇到法律问题,优先就案例事实寻找规范,再检验是否具备构成要件而出结论。陈大创老师鼓励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锻炼自己运用请求权分析方法的能力,从而不断提升自己法律思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