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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安

2022-07-03 12:29:14编辑:范聪 点击量:


于安,男,1956年生,祖籍山东,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法律顾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

1978年进入大学学习法律。在西南政法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1982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师从王名扬教授学习行政法取得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在北京大学师从罗豪才教授学习行政法并取得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曾分别在丹麦奥尔胡斯大学金沙集团1862cc、德国马普公法与国际法所和德国海德堡大学金沙集团1862cc进修法律。

长期从事行政法学的教学研究工作,先后任教于西南政法大学和清华大学,1998年起担任法学教授。在行政法学研究方面,致力于行政法类型和行政法专门领域的前沿性研究,在数字行政法、全球行政法、发展行政法、社会行政法和新行政法,以及在政府采购、行政合同和应急状态诸领域都进行了积极探索。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求是》杂志、《行政法学研究》等期刊和《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报纸上发表各类文章若干,独立撰写、主编和参编论著、译著和大学教材若干。

应有关机关邀请,参与了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立法法等法律的立法研究工作。受有关部门的委托,主持和完成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修订等课题的研究工作。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了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政府采购示范法的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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